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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玉县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的政策解读
2021-01-04 15:51:19
来源:
白玉县森轮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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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依据

按照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安排部署,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四川省人民政府2021年草原防火命令》甘孜藏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命制定。我县命令》包括明确森林草原防火期、划定森林草原防火区、适时发布禁火命令、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实施分区分级精准管控、依法落实防灭火责任、强化宣传教育、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二、说明事项

(一)森林草原防火期。全县森林草原防火期为每年10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其中1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

解读:该条的制定是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四川省人民政府2021年草原防火命令》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一、森林防火期。2021年全省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2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2021年全省草原防火期为1月1日至6月30日。2021年全州森林草原防火期为每年10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其中1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县(市)人民政府可结合辖区实际,延长森林草原防火期和高火险期,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州人民政府和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备案”。

(二)森林草原防火(管制)区。全县所有草地、林地及距林地边缘500米范围内为森林草原防火(管制)区域,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县林草局等部门要结合我县实际,科学划定森林防火区、森林火灾高危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和草原防火管制区、极高草原火险区、高草原火险区,建立健全火灾防患责任体系,明确火灾防患措施

解读:该条的制定是依据是《四川省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四川省人民政府2021年草原防火命令》《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县(市)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划定森林防火区、森林火灾高危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和草原防火管制区、极高草原火险区、高草原火险区,建立火灾防患责任体系,明确火灾防患措施,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州人民政府和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备案

(三)发布禁火命令。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县气象局、县林草局、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要第一时间报送县政府适时发布禁火令,严禁人员随意进出封山区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格管理县域内一切生产生活用火

解读:该条的制定是依据是《四川省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四川省人民政府2021年草原防火命令》《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森林草原防火期内,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强雷暴等高火险天气时县(市)人民政府应当适时发布防火令,严禁人员随意进出封山区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格管理居民生产生活用火

四、其余内容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四川省人民政府2021年草原防火命令》《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内容制定。

政策解读单位:白玉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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