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高意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县系列会议部署,深入学习落实省州县防火令相关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截至目前,共开展6次专题学习会。
二是强化安排。印发《关于森林草原防火期严禁焚烧垃圾的通知》,建立森林草原防护垃圾焚烧房排查台账,严禁在野外焚烧生活垃圾,督导全县16个乡(镇)、各寺庙开展隐患排查。同时组织人员,开展可燃物清理,有力将火灾苗头扼杀在摇篮里。
三是广泛宣传。组织5名工作人员,到乡村、寺庙开展严禁垃圾焚烧等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号召单位干部职工在微信朋友圈推送防灭火知识,制作宣传标语4条,张贴于醒目处,进一步扩大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