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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玉县继续推进河(湖)长制工作
2021-07-06 11:32:46
来源:
白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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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常态化巡河(湖)。全面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制,截至目前累计巡河达2800余次,其中县级河长巡河(湖)61次,乡级河长开展巡河(湖)647次,村级巡河(湖)2112次。

⑵强化督查巡护。大力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组织群众150余人次清理乡镇驻地及河道垃圾50余吨,共清理垃圾160公里

⑶抓好氛围营造。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持续增强公众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开展宣传教育活动3次、张贴大型标语10余幅、发放倡议书5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