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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待“青山”得“金山”甘孜白玉生态环境保护亮点纷呈
2021-09-08 02:05:00
来源:
白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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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助力环境保护抓河道管护。健全管理体系,形成县级河长统筹管,乡级河长牵头管,村级河段长具体管的三级河长体系。截至目前,县级河(段)长22名,乡级河(段)长99名,村级河(段)长246名,设置公益性巡河员158名,明确责任体系,确保稳步推进“河长制”。抓综合治理。组建专门治理小组,深入全县各地开展“十五乱一占”等城乡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同时,加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小型垃圾处理场2个、垃圾收集点16个,整洁、优美、有序的城乡面貌逐步形成。持续保持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超标超总量排放、偷排偷放、数据造假等恶意排污行为。2021年上半年,全县范围内环境监管执法达到11次,下发整改和督办通知30份,行政处罚案件4起,已办结2起,共计处罚金额10.67万元。同时,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及时将检查情况向社会公开。抓宣传引领,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公众号推送、“村村响”广播、LED屏显示等方式,广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知识。切实营造全民动员、全民参与的污染防治社会氛围。



持续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强抓生态建设。深入开展“大规模绿化全川·白玉行动”和“山植树、路种花、河变湖”工程,大力实施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川西高原脆弱沙化土地治理、干旱半干旱地区生态综合治理、植被恢复等7.495万亩,补偿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22.59万亩。加快“金沙林海·天然白玉”生态综合补偿试点11个项目建设,坚决筑牢金沙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强化生态保护。深入实施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全力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加强全县5个国省级自然保护地管护。全力打好“八大战役”。推进城镇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深化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打好长江“十年禁渔”攻坚战,严控河流周边开发建设。强力生态监管。加强综合治理和土地、能源、矿产、砂石、森林等资源管理,切实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为一项极端重要的政治任务,高质量完成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任务,坚决守住“双底线”。持续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队伍建设、物资保障、应急演练等工作,严厉打击涉林违法行为。



多措并举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开展“山植树、路种花”工程。投入7810万元,完成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退耕还林14.85万亩,栽植苗木177.6万株,完成道路绿化90公里,绿化面积16.96万亩。深化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县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及以上标准,县城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正式运行,县城空气质量PM2.5等6项指标优良率达100%。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累计投入10799万元,完成130个村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及转运设施设备标准化建设,9个村污水收集和阿察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等项目,村庄“四化”标准达87%,农牧民普及率达到90%。



通过各项工作的扎实开展,白玉县生态环境质量一直保持优良状态,白玉县空气质量渐入佳境,且呈现正比例增长趋势,连续进入全省空气质量排行前列。2016年到目前,白玉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均符合Ⅲ类及Ⅲ类以上标准,流域断面监测水质均符合Ⅱ类及Ⅱ类以上标准,水质达标率100%。同时,全县境内无重大生态环境事件发生。饮用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人居环境得到质的改变,人民对生态环境优良的幸福感与日俱增,“两山论”深入人心,生态优良和谐美丽白玉得到巩固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