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白玉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福清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漆明贵、昌米和委员共11人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白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草案)》、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职议案和辞职议案、听取了《白玉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白玉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会议指出: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是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之年,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启动之年,做好今年人大工作意义重大而深远。
会议强调:县人大常委会及全体组成人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县委决策部署,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依法履职行权,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常委会2021年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会议还举行了新被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要求他们要树牢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坚持依法行政,在新的岗位上积极作为,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白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苏林,县政协副主席万晓蓉,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政府办的相关人员,不是组成人员的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主任、副主任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