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各市(州)〈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修订建议的函》(川森防指办函〔2021〕5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根据白玉县实际,结合《四川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甘孜藏族自治州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修订形成《白玉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
此次修订主要涉及十个方面。一是分别补充完善了森林草原火灾的组织指挥机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内容。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向上级申请统一指挥、资源调配、力量增援等方面的责任主体和流程。三是进一步明确了预警标准和预警响应措施,调整对预警标准及预警响应措施。四是根据《四川省森林草原小火打早打了的指导意见》(川森防指办〔2021〕12号)文件精神。在第六条第三大点初始火情响应启动条件中增加了“目测森林、林地过火面积1公顷以下(草原过火面积10公顷以下),没有潜在危害,达不到县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响应启动条件,且符合‘三先四不打’原则的森林草原火情火灾”。五是进一步规范应急响应启动的条件,统一设置五级响应(初始火、Ⅰ、Ⅱ、Ⅲ、Ⅳ),对应急响应启动条件进行统筹,将应急响应设置高于省州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将过火面积和伤亡人数标准设置小于省州级应急响应启动标准。六是进一步规范火灾扑救过程中征调征用行为。七是对应急预案评估和修订工作制度进行补充,在第九条预案演练中增加“定期修订制度、临时修订制度、紧急修订制度”等内容。八是对责任追究与奖惩进行了完善。九是对转移安置人员职责分工、通信保障、交通保障、物资保障、资金保障、火因火案查处等相关内容进行了完善。十是将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组成及工作职责、火场前线指挥部组成及任务分工、火场前线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等内容纳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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