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积极探索多元化的解决纠纷机制,切实推进诉源治理实质化。近日,白玉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收到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据原告阿某称,2019年其向被告切某借款115000元,切某一直未还款,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还款。立案法官立即与被告切某取得联系,被告切某对借款事实无异议,苦于无力偿还,希望法院帮助调解分期履行。为切实减少流入诉讼渠道的案件量,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立案法官在征求双方意见后,将该案委派白玉县盖玉乡人民调解会委员会进行调解,经调解组织调解并促使双方达成人民调解协议。为确保被告切某能及时履行,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经合法性审查后及时对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给人民调解“上保险”,让人民调解更有效率,既免除了当事人的诉累,又节约了司法资源,切实为化解基层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了坚强司法保障。
白玉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多元化解纷模式,全面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实质化,对每一起来访民事案件进行研判分析,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合解纷的程序,降低诉讼成本同时节约司法资源,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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