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体系。调整充实领导小组,落实3名县级领导,20个牵头部门和17个乡(镇)主要负责人,构建全县城乡火灾防控体系。同时,建立消防工作协调等机制,切实优化职能职责,落实各级责任。
二是完善布局规划。加快推进“一城四片”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配齐配足全县12栋高层建筑、112个县级机关及公共场所,17个乡(镇)、35座寺庙消防设施设备,规划建设县城区街道小巷消防栓70余个、配备消防车2台,应急车辆12台,有效提高城乡抵御火灾能力。
三是加强隐患排查。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信息系统,针对居住类综合楼、建筑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等9个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大力宣传《消防安全法》,深入开展隐患排查。确保各类火灾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