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游客及干部群众:
2021年10月1日起,我县正式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恰逢欢度“国庆”佳节之际,森林草原火灾隐患逐步增多,火险等级持续上升。为持续深化巩固“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崇高理念,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林(草)区禁止野外用火,严禁其他诱发森林草原火灾的行为。
二、进入林区草原,请注意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做到进山不带火、入林不吸烟。
三、进山旅游、野外露宿,请注意观察森林草原防火标识和疏散路线,严禁违规用火。
四、在林区草区祭祀扫墓,自觉做到文明、绿色祭扫,严禁点烛、燃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以免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五、在林区草原生产生活或旅游,请遵守森林草原防火规定,时刻绷紧安全弦。
六、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的人员,车辆必须按照规定接受森林草原防火检查和宣传教育,坚决把火种防控在林区草原外。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请立即拨打“12119”森林草原火警电话报警。
八、为了您和家人安全,请严格遵守告知书要求,团结一心、群防群治、主动配合,共筑防火堡垒。对拒不执行告知书要求、故意违规用火造成不良后果的个人;对未按告知书要求履行职责造成后果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将从严追究相关责任。
白玉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