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机关各单位,省、州属行政企事业单位,亚青寺管理局、各寺管会:
按照国务院、省、州政府关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安排部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充实白玉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工作部署,统筹推进白玉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研究解决有关重大事项,指导、监督相关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苏 林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 杰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泽仁根波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张 顺 蓉 县统计局局长
成 员:董 德 君 县发展改革和商务投资促进局局长
松吉尼玛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莫 尔 忠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泽仁多吉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叶 志 国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泽 仁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四朗翁青 县水务局局长
李 忠 文 县农牧科技和供销合作局局长
泽 称 县食药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
尚 玲 县财政局局长
南 峰 县国税局局长
谭 斌 县地税局局长
汤 继 华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副局长
三、普查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由泽仁根波兼任办公室主任,汤继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普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白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3日
白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