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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白玉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8-11-11 09:08:20
来源:
白玉县人民政府
阅读数:
15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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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机关各单位,省、州属行政企事业单位,亚青寺管理局各寺管会:

按照国务院、省、州政府关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安排部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充实白玉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工作部署,统筹推进白玉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研究解决有关重大事项,指导、监督相关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领导小组成员

 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泽仁根波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县统计局局长

 员:董  县发展改革和商务投资促进局局长

松吉尼玛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泽仁多吉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四朗翁青  县水务局局长

 县农牧科技和供销合作局局长

     县食药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县国税局局长

     县地税局局长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副局长

三、普查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由泽仁根波兼任办公室主任,汤继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普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白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43

白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4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