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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玉县人民政府关于国道215线岗托至白玉段白格堰塞湖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土地征收预公告
2024-07-11 17:44:53
来源:
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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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国道215线岗托至白玉段白格堰塞湖灾后恢复重建工程拟启动征收你村集体土地,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启动征收的土地位于甘孜州白玉县金沙乡作英村、亚历西村、仁宗村、吉松村、阿作村建设镇麻通村、达科村,河坡镇格学村,拟征收集体土地0.9936公顷,具体征收土地面积、地类以实地勘测定界和现场调查确认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征收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第四十五条中第二款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公告之日起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对土地权属、数量和青苗及地上附物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予以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冻结拟征土地范围内的建房申请,土地承包权调整、流转等事项。

四、公告时间

本公告的期限为10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计算。特此公告。

 

 

白玉县人民政府

2024711